离婚时,百万家务补偿诉求为何只判10万元
作者 王秀全 李金萍
发表于 2025年12月

对婚姻中一方为家庭牺牲个人发展的价值弥补,法院需在保护弱势方与兼顾公平间进行平衡。

当婚姻走向终点,法院是否会在分割共同财产之外,另行裁定家务劳动的价值?若予以支持,这笔补偿又该如何丈量?

矛盾在沉默中发酵

“钱几乎都是我挣的,你要平分我没意见,凭什么再要100万元的家务补偿?”在法庭辩论阶段,王海龙的质问声裹挟着不甘撞向对面的妻子闫凤。

“就凭这些年我对你、对孩子、对这个家倾注了所有!”闫凤抬眼时,眼底的光比语气更坚定。

多年前,王海龙和闫凤在工作中相识,互生好感,顺理成章地走到了一起。

闫凤发现王海龙上班勤奋拼命,下班也不忘埋头学习。原来,他在备考研究生。对此,闫凤全力支持,清晨早早起来熬粥煮蛋,深夜温好牛奶递到王海龙的手边,连他复习资料的每一笔开销都要货比三家。

王海龙深受感动。2016年5月20日,他捧着自制玫瑰折纸向闫凤求婚,两人于第二天登记结婚。

婚后的日子浸润在烟火气里。王海龙依旧过着白天职场拼杀、深夜灯下苦读的生活,闫凤则在家庭中精打细算——超市关门前抢购打折蔬菜,手机备忘录里记满收支明细,连给丈夫买支钢笔都要斟酌半小时。

2017年,这个家庭双喜临门:3月,王海龙拿到北京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;4月,闫凤生下女儿小宝。

2018年,为撑起全家开销,闫凤哺乳期刚过便重返职场。她每月7000元的工资,要负担王海龙每学期4.4万元的学费、女儿的奶粉和尿布等,还有老家婆婆的药费。

一次视频通话时,王海龙看见闫凤蹲在地上给女儿补袜子,领口洗得发白,瞬间红了眼眶。“等我毕业就好了”成了他的口头禅,闫凤却含着泪笑:“日子总会甜起来的。”

为准时接送女儿,闫凤两次将公司外派培训的报名表默默塞进抽屉,看着同期入职的同事晋升主管,也只是将羡慕藏在心底。

本文刊登于《恋爱婚姻家庭》2025年11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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